法律问答

和现在老公不是一个地方的,现在有一个小孩,多次家暴,男人还有外遇,看到手机裸照,但没有及时留下证据,请问有办法取证吗?

2018-10-16 07:1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是可以的。在离婚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会说:保证书是她逼我这样写的,上面的都不是实情。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对方有外遇的证据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二、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并不是所有的外遇在法律上都构成过错,根据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如果外遇证据证明属于这两种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以上便是关于“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般情况下,外遇很难取证,也很难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没有证据,在离婚时也就是处于了弱势地位,也有人为了收集证据花大价钱聘请私人侦探,但是结果却是不能要求离婚赔偿,证据不被采用,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事先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判断是否有必要收集,该如何收集才有效。
  •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过错导致夫妻吵架,造成妻子轻微伤以下伤情的,作为妻子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劝阻、制止家暴。
    如果是因为丈夫的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作为妻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丈夫的家暴导致妻子轻伤以上伤害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 1、如果确定想离婚,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2、可以请当地社区、妇联等组织协调、帮助;
    3、情况严重,可以直接报警;
    4、可以请求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5、可以提起虐待犯罪刑事自诉。最新详细反家暴法规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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