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生了我和我的姐姐,我的父亲在不久前死于一次事故。我的母亲年轻时患有精神疾病,现在我的姐姐同意以我父亲的名义把财产给我。

2020-06-25 19:29: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意外死亡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次,遗产的分配由有继承关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先分的一半的遗产);最后,剩下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包含配偶)。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生育第二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先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具体部门是人口计生科)。  提交基本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该证明文本由计生科提供)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如果要反映你们夫妻是独生子女,就应当提供你们夫妻“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提出申请后,需经区、镇(街道)两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同意之后才可以生育。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女方户口本、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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