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保险公司

2020-06-25 19:5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申请伤残鉴定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手术病例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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