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房子拆迁,老人讲房子分给5个子女,并立下协议,老人由5个子女轮流赡养,目前,大儿子将老人拆迁安置费独自扣留,声称这部分钱老人已经口头赠予他,请问,他可以将这笔钱据为己有吗?

2018-10-16 11:1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如何赡养老人,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以对继子女要求为例子: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父母健在拆迁赔偿款是父母的财产,理应由父母所有,具体怎么分配由父母决定。如果父母不在了,赔偿款作为遗产分配。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分配,即儿子与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根据《物权法》第2条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39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父母健在,赔偿款父母本人所有,父母有权处分自己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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