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现在检查出来是肝癌晚期了,他现在的老婆与他结婚二年,他有个女儿13岁了,现在归他前妻扶养,他想把房产留给女儿。房子是他与前妻离婚的时候判归他所有的,之前他与现任老婆写过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说明了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这份协议未经过公证,不知道有效不?如果没有效,他想现在立一份遗嘱,把房产留给女儿,应该怎么办?

2018-10-16 14:1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
  • 离婚协议书公证与否并无多少实际价值,只要是真实自愿的,就对双方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协议离婚时,应当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政部门审查后备案一份。
    如果一方签订协议后一年内反悔,可以起诉,但法院通过审判查明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一般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手段将协议中的内容转化为判决,从而以判决书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
  • 婚前指结婚登记以前,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结婚需经过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该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婚前婚后以结婚证明记载的登记日期为界,婚姻登记日期即为结婚日。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日前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它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变为共同财产,非所有权人的另一方不得侵犯。

    基于所有权人对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我国《婚姻法》也同样认可夫妻一方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
    但是,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婚姻法同时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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