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离家出走,回来了,要求买车写她名下就好好过,这车能买吗?买了害怕她开车走人,她口头保证不走,这事该怎么办?女方有婚外情,我们这边正在取证,现在这个事还没给她揭穿。没想到她自己跑回来了,进家就要买车,在早许过回来过买个车,那时候不知道她有婚外情,现在这个事情能给她揭开吗?揭开了怕她没脸在家过,再跑了。她保证再走就净身出户,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2018-10-16 16:3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只要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的协议,就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协议的内容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离婚协议书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抓紧时间全面搜集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
      同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签订后办理离婚登记前,并不当然生效,可以反悔(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一),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则原则上不可以反悔。例外是:
    1、离婚协议订立时存在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时,可在离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协议(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二);
    2、在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情形的,可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可以反悔的情形之三)。
  • 丈夫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出具的保证书所约定的内容并未超出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亦不违反强制法的规定,则属于该丈夫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不存在受女方胁迫的情形,可以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而生效。
    哪些情形下保证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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