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我想咨询您一下,我们夫妻本有一小孩,今年无意中妻子发现怀孕,她家就她一个独生女(农村),他家就特想把小孩生下来,就去办二胎手续,可又不知什么原因办不下来,我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工作,没有手续我的单位又不可能同意,于是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前几天她提出离婚,但不知我同意离婚后我有什么法律责任吗?我的单位会对我有什么处理或者要求吗?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我回复!谢谢!!!!

离婚
2018-10-16 17:1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中国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这个不管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都是一样的。
    2、如果双方能协商,最好是协议离婚,到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 要二胎这个问题,应该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因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当事人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根据自身以及家庭情况决定是否要二胎。
    另外虽然孩子对夫妻的感情以及家庭有存在维系作用,但是并不能作为决定因素。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