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问一下,我抱养别人的孩子,孩子怎么上户口啊?谢谢

2018-10-16 17: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将会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涉及到财产继承等敏感问题。
    在养子女成年后,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收养程序比较复杂,市民需前往被收养小孩的所在地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再返回本地为小孩办理入户手续。
  •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抱养孩子入户需提供: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及复印件。由社区民警核实后,便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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