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18岁,河北户口。他大伯(我爱人的亲哥哥)在北京工作,北京户口,46岁,单身,能否收养我儿子并将孩子户口迁入北京?

收养
2018-10-16 17: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身是否可以收养孩子的:法律没有把单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此只要满足的法一定的法律条件,单身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时,满足一定条件的单身公民,可以收养小孩。  收养孩子的条件收养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到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可参照如下处理:  1,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2,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4,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5,如果对方无理由拒不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信访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  6,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
  • 领养孩子的户口迁移的手续: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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