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离婚前借的钱,现在离婚了,借款人去法院起诉了,我爸是已经被抓走关半年,现在问题是他们连我妈一起起诉了,因为是离婚前借的钱,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是我妈只有一套房子,还贷款买的,法院会把这套房子拍卖吗?拍卖了的话那个房贷是直接付了,还是不付的?房子拍卖了以后没财产了,以后要债的来还要继续还吗?我妈有份工作,收入2000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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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19:1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如果婚前一方付首付款,之后在房产证上登记个人名字,房屋的产权一般归该一方所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先,房产证上写明双方名字的,除有特别约定外,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其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署名的,需要结合登记结婚时间、出资情况,确定产权归属。如,在登记结婚前,一方出资全额购买的,属于其个人财产;登记结婚后,出资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结婚前一方首付并按揭部分,登记结婚后双方共同按揭的,产权属于婚前首付登记方,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双方可以主张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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