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什么手续都有,就是是未婚先孕强吻给孩子上户口都需要些什么啊

2018-10-16 20:5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非婚生子的,给新生儿上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不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n母亲生孩子的住院病历。  父或母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信息的,须母亲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政府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合法,因未交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办理入户的,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管理户籍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政府。违反计划生育的,就应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没有,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需要回原籍开具证明。
    婚迁户口需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n由于孩子在一年前出生且女方户口还在原籍,为了防止重户口,还是需要开具证明。公安部规定,给新生儿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
    不符合二孩标准生育二胎的,同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再次交纳社会抚养费。
  • 新生儿户口申报,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办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二、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完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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