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我没有任何过错,婚前就是父母完全出资,婚后因为地段不好,卖掉婚前房子,父母又添加了不足部分,买了现在的房子,我和老婆都没有出一分钱,买房之后不久老婆就提出离婚。她想按照婚后共同财产分隔我父母完全出资于我名下的房子。她有权分隔吗?

离婚
2018-10-16 23:5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1.婚后购买的房屋,只要是购房款是由夫妻的共同收入支付的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写哪一方的名字都不重要;如果发生婚变,双方都可以主张均分此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购房,购房款由一方父母出资的,出资人明确该部分出资为赠与某一方的,则该房产就属于被赠与人的,离婚时,另一方不得主张分割此房产;
    3.如果婚后购房,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取得的产权,则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此房产并分担共同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