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做的房产证,写我丈夫的名字的另一行写我的名字是共同财产。 离婚后能给我分开吗?

离婚
2020-06-28 04:1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话不参与分割
  •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则增值部分为其个人财产;如婚前为按揭买房,婚后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