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理解商标法第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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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06: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等。
  • 对新《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理解如下: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对新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理解如下:侦查机关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查核实,认为可以作为证据的,应将该鉴定结论书面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其有机会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维护自身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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