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婚10年了没有孩子,因为现包养了一女孩,男方(自己有一女儿女方带着)不愿意提出离婚。婚前我有一套房产于前年卖掉后在海南买了一套房。我们三年前单位分了套房现居住。现居住的房首付是我交的6万,(15万的分期付款由男方付)装修家具7万都是我出的(现市场价40万)。有一辆车。现金20万。十年来男方从来没有上交过工资,也从没有花过一分钱作为家里的生活。就连自己的衣服生活用品也没有卖过。也就是这10年家里的一切开支都是我挣钱消费支出。现因为我抱养一孩子他不同意(我40岁了没有生育)提出离婚。他要求现居住房给他,车给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7 08:5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谁先提出离婚,如达成离婚协议,则按协议来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判离,在财产方面:存款,车和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抚养权方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女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则应当由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实在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判决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归属。如果由女方抚养子女,则在存在离婚时的共同房产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照顾女方将房产分给女方,但是女方要给男方给相应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