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离婚,要分割家电和家具。1.我们住的房子以及房子中的所有家电家具都是结婚前我买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2.我妻子耍赖,硬说家电和家具全是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要分一半。3.家电家具的发票找不到了。4。我要找人作证她也可以找人做伪证。我该怎么办!!!!!

2018-10-17 10:2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18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以该存款的日期在结婚登记领证的日期之前,为婚前人人财产。

    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
    17、18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用婚后收入还房贷的钱,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婚后所还房贷的一半。原因是:领证后,没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男女哪一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分居2年,但没领结婚证,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没有特殊约定,一方的婚后收入在分居的2年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3、想让法院不判这2年的房货的一半给对方:只能找证据证明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或者找证据证明婚后还房贷的钱用的是自己的婚前存款。
  • 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自然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婚后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实行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偿还房屋借款,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意味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房屋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这样,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