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饿了或者在订单平台上订单,付了钱,没有收到饭菜,他们给的理由超过了投递范围,既然收到了,就什么理由都不出来,违反他们一方的合同吗? 也有客户的评价,我什么也没收,叫什么评价,他们都满意自己的评价,说是系统默认,取消我的订单,他们的做法是侵权行为还是可以起诉?

消费者维权
2020-06-28 17:0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个纠纷发生,如果通过仲裁解决,那肯定就是根据特许经营加盟的合同约定选择的。一般来说,纠纷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来解决。但无论选择哪一个,你首先必须明确提出申请或起诉,而申请或起诉中应有明确的请求和所依赖的事实和理由,以便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能够明确你的争议焦点并裁决你们的纠纷。
    因此,如果你不懂如何处理,可以寻求当地律师的协助。
  •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 侵权行为的分类:
    1、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是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例:因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行为)
    2、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根据致害人的人数不同,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以上是成文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
  • 买卖合同单方违约赔偿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卖方不履行:
    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
    二是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三是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
    四是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
    另一种是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