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协议离婚,婚姻期间置有一房产,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只有本人的名字(即男方)。离婚协议是这样写的:离婚后房产由男方更名为女方,房产归女方所有,在更名期间男方有责任帮助女方更名房产,并且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平均分担。办理离婚手续后,我也积极找女方办理更名等事宜,本人希望能尽快解决事情。但是女方的亲生父亲提出了其他要求,他要求我按照买卖的方式,把房产转到他自己的名下(即女方的亲生父亲,女方她本人另有一养父,亲生父亲是和她的亲生母亲离婚了的,她的父母离婚时,她是跟了她的母亲的)。当时我拒绝了这样的要求,因为我认为这是违反协议的,并且这样做我是触犯了法律的。但是其后的女方的亲生父亲不断骚扰我,影响我的正常生活,而且我联系女方时,她的回答是,随便她的亲生父亲怎么样,她本人自己不管。几个月过去了,房产依然未能按协议规定转到女方名下(房产证我已经交给女方了),就这样拖着。请问假如长期拖下去,我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吗?对我自己本人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离婚
2018-10-17 13:2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有区别
    无论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比较保险的方式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
    婚后买房加不加名还是有区别,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
    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况被卖了房。
    不管婚后购买房屋的并增加双方夫妻的名字与否,在离婚时均可以按照夫妻双反该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是不用去公正的,只需持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写上申请书(因为什么原因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起到房管局办理就行。

      
    一、需要到房子所在地的房产交易办理变更手续,产权人都必须到场签字;

      
    二、夫妻名字都在房产证的,无论是否还有其他人,房子里都有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其他排他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