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婚三年了,婚前在老家一家医院上班,月薪三千多元,再婚后辞职来郑州了,一直在家,没工作。他有一女孩已嫁两年,我们没有孩子,现在他有外遇,想离婚,再婚后一年买了一套60万的房子,以我的名字买的,还没办房产证,外借款有130万,股票有90万,一辆19万的车子,婚前有一套28万的房子,是他女儿的名字,我想知道我们的财产怎么分割?我要出具哪些证据?请求你们能帮帮我!谢谢!

离婚
2018-10-17 13:4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
    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证明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后进行分割。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则通常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