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姐姐是个低收入人群,她们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孩子父亲已经再婚。现在孩子21岁了,在上大学,姐姐一个人供养很困难,请问律师,依照法律,孩子父亲还有没有抚养义务?





 谢谢,请回答。

离婚
2018-10-17 13:5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用。父母拒不负担的,子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诉讼。
    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父母对孩子有法定义务的抚养权,祖父母没有,但是孩子的父母双亡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抚养能力的,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因此如果祖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话对孩子要负起抚养责任,祖父母因年事已高和经济原因无法抚养的,应由顺序监护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