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都过世了,留下一处房产,房产属于产权房,房产证上只有父亲的名字(已过世)户口本上有一个弟弟儿子的名字,此处房子是2间组成,其中一间曾给予弟弟结婚时用,但现已搬出,另外,现在由第二个弟弟居住在此处房子中,因为当时父亲年迈,请保姆需要有人照看,但是父亲的所有的赡养费和吃住都是由三兄弟平均分摊,从无纠葛,想请问,这处房子该如何进行遗产分割!

2018-10-17 14: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按你说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由于对于不分或者少分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 在被继承人死后,他的房子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夫妻一方的父母的遗产,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是双方均分。除非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才属于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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