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

招标投标
2020-06-29 11: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海损的条件,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等。
  • 招标的前提条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
    (一)《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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