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店铺只是口头租赁合同,已经租了5年,而且本年度租金已经交付,再过5个月就到期了,房东现在要求我们回收店铺自己的生意,在2个月内搬出去,但是我们现在找不到更好的店铺。 对不起,房东如何赔偿我们,我们有什么权利? 我可以继续租赁吗?

2020-06-29 12: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你们的合同约定,房东是可以提前收回房子的。当然你也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 违约金有可能过高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可通过诉讼解决,违约金不得高于租金的百分之三十。
  • 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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