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户口还在我前夫的房子里。他要结婚,想让我搬户口,但是我父母的户口在这里不被接受,现在想要分开户口,你在现在的住所需要做什么?

离婚
2020-06-29 14:2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原配又不配合给当事人使用户口本。那么当事人必须先解决户口本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出分户或者迁出户口。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可以单独立户,但必须符合立户的条件(结婚后户口留在原籍是可以的):  
    1、一般来说,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由于单独立户为地方性的规定,不是全国统一,具体应咨询户籍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答复为准。  为便于说明,以下以贺州的分户条件为例:  申请办理分户:  
    (一)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可以申请分户。  
    (二)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2、原家庭的《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证明。  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  
    (三)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四)办理分户应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