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是这样的,房子本是我父亲单位上分配的,后来房产局叫先交一部分钱,我父亲就把钱交了,但同时,我四姨(我母亲的妹妹)也交了同样的钱.因为我父母感情不和,两人离婚了.但分的房子一直由我四姨住着,父亲一直身体多病,没时间去管房子的事,现在父亲已过世,家里亲戚让我去把房子要回来,去房产局,那里的人说让我们自己和我四姨调解,让她把交的钱退了,才给我办房产证,单位也让我们自己去调解,但我们调解不了,要怎么办才能要回本属于我父亲的房子?

2018-10-17 17: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如何办理房产证: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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