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4月份刚给老公生了孩子,在做月子期间发现老公出轨,老公在我月子期间,对我和小孩态度极其恶劣,目的就想逼我先提出离婚。现在我手上有第三者写给老公的邮件(内容涉及两人之间如何亲密)、老公的手机通话短信记录、两人的开房记录(因为工作关系查询得知)

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子是老公父母婚前买的,我们07年2月领证,房子是06年初买的,当时他父母一次性付清房款,房子上写的是我老公一家人的名字。这次因为考虑孩子上学问题,今年3、4月的时候办理了房屋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但是没有将我和小孩的名字加上去,我老公说是买房子的时候没有你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不能加你的名字。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已经出轨在先,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事情。

我现在就想请问律师:我可以先提出离婚吗?提出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如果我先提出离婚是不是得到的赔偿就更少?如果不提出离婚,我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和女儿的名字吗?

离婚
2018-10-17 17:3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才惨一般是按照夫妻之间的协议优先,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财产分割的各项原则进行划分 ,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屋,则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上述说明的,先就房屋进行协议分割,如果能达成协议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则可以通过有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来判决房产分割。
  •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