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有我爸爸和阿姨的孩子,爷爷现在身体不好,我爸爸也一直照顾他,但是我爷爷身体不好,没有得到爸爸的同意,就把阿姨和他自己的房产证明书改了名字,之后我爸爸还没有继承这个家的资格吗? 我的父亲是长子,有资格继承祖父的遗产吗?可以通过诉讼获得家的继承权吗?

2020-06-29 20: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一种是被继承人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况,另一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一种是被继承人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况,比如在遗嘱中指定孙女继承自己的全部或者部分遗产,这种情况性质上属于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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