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姐夫去年去世了,家有三个女儿,大的九岁,老二1岁,老三刚出生,家有一个院子。另有一块门面宅基地皮,现在姐姐的婆婆要买那块地,请问是否可以,如果要分家产,婆婆能分到多少,(婆婆还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2018-10-17 19: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与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对于家产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分配意愿法律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则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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