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12月流产了,我丈夫结婚后,现在我一直住在一起,不让我找到他,他的家也不回来了,我和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他都不在乎,已经几个月了,他的工作还是我介绍给他,他说,很放松,我和他没有孩子,一个似乎怀孕了,我能告诉他吗?

2020-06-30 06:5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您好,可以先做一个亲子鉴定的
  • 钱可以要回一半 孩子二岁以内给您 抚养费每月收入的二成到三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