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第一,他两年的时间没管我跟儿子,儿子现在3岁了,这两年期间他没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也从来没问过孩子,我跟这他爸妈一起在外地上班,儿子奶奶照顾儿子,我在一家美容院工作,我自己挣钱养这儿子,g和家里的人情,我现在跟他一点感情也没有,我只想离婚,我想要孩子,还有我们在结婚时买的房子,在县城,因为当时买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拿结婚证,他自己去办的房产证,上面就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是教首付的,我们结婚还了一年的房贷,第二年,我妈给了他14万块钱,把房贷全还了,但是这钱没让他打欠条,我现在要要回这钱,我该怎么办,他现在不跟我离婚,离婚他不给我儿子,我要的会儿子和钱吗??

离婚
2018-10-17 21:5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产的,可以通过变价分过或者作价补偿的方式来分割,如果变卖房屋或者一方获得房屋后,拒绝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钱款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举证双方的约定同时证明对方不履行约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