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爸爸和妈妈离婚很多年了。后来爸爸在乡下修了一栋三楼一底的房子。房子修好【并且装修完毕】以后,爸爸和我的后娘认识了,不久他们就结婚了,到现在为止已经1年多了,后娘带了一个比我小一点的妹妹来,但这个妹妹的爸爸每个月都会给600块的生活费,妹妹的监护人是他的爸爸。我的爸爸他们结婚不久以后,后娘就去办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两个的名字。请问,如果以后我的爸爸不在了,这个房子应该怎样继承?【假设爸爸没写遗书等】

如果爸爸写了遗书,上面的内容是这个房子由我全部继承,那么我能从爸爸手里继承到这栋房子吗?

注.我是爸爸唯一的女儿,办有独生子女证,上面的监护人是爸爸。

2018-10-17 22:0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更名手续:1首先办理继承过户,因为产权人去世了,涉及拆迁补偿款的协商及手续的时候,没有继承公证书或者没有确立新的产权人的话,开发商是不和你们直接谈的。
      2继承到房产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家里先去一个人咨询拿手续表,材料准备好后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办理继承房产过户。
      3继承房产过户办理后取得继承公证书,拿公证书去房产部门过户即可。
      4继承房产过户免税,只有一笔公证费,各地标准不是很统一,有的按价值收,有的按面积收,具体标准问当地公证处,没有其他费用。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