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遗嘱未公开,遗产未分割前,我可以转移部分遗产到自己那吗?

2018-10-18 06:1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
    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 遗产如何分首先要确定以什么方式继承。
    1、如果订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就按照相关协议、遗嘱处置遗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
    2、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一般均等分割,同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
  •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情况,您可以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以公证处需要的材料为准。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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