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原告,被告欠我2万1千元钱,去年9月法院判定被告还清,但是没有还清,并且3月15日向法院申请,这个申请被执行的法院的受理期限是多长? 到现在为止法院还没有打电话,执行还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我的钱呢

2020-06-30 15:06: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若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 民事诉讼法》对财产执行的期限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审法院在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具体执行过程法律没有规定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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