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的,我市农村户口,我老公是非农户口,我们第一台生了个男孩,第二胎又生了个男孩,没车没房,一家四口就靠我老公月工资2000元生活,一年大概加提成总收入最多不超过四万,政府要我们交罚款拾肆万肆仟陆百多元钱,请问合理吗?

2018-10-18 07:2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对象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夫妇。也就是说,违法生育子女是夫妻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因此,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就是男女二人。
    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是非常明确的,你可自行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那上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 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参考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5.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 2016年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