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哺乳期想离婚,有两个女儿,大的五岁,老二今年刚出生三个月,我想要老大可以吗?因为我老公对孩子不负责任,家里有些重男轻女,他五年对孩子没管过,孩子也不找他,老大是我和我父母一手带大的,我们住的房子有贷款,他总说还贷款,没钱给我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18 09:0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哺乳期妇女自己提出离婚的,是能离婚的。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哺乳期内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基于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原则,多分财产。

  • 1、离婚,法律倾斜保护女方和子女利益、保护无过错方,合理解决纠纷子女的抚养问题:
    (1)离婚后,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对于家暴行为,出于自我保护你应当报警。注意报警要警方出具报警回执,是证明男方有对你实施家暴的证据
    3、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