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错。 今天我儿子在幼儿园的时候,老师说孩子摔倒了,孩子弄伤了眼皮。 正好眼前,去医院的时候缝针。 医生说可能会留下小伤痕,去医院的时候,老师拿出了医疗费。 我儿子去幼儿园的时候没有买保险,能给幼儿园支付赔偿金吗

其它
2020-07-01 07:5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学生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的,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 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的义务,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的原因造成而学生无过错的情况下老师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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