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款如何上税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7-01 08:2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是一种违约行为,该行为明确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予以明确。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有无补偿或补偿方式不一样。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就可能没有经济补偿了。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
  • 不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有无补偿或补偿方式不一样,下面详细进行说明: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