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案从2001年12月22日起诉到现在已8个月了,是第二次起诉了,都 8个月了,涉及股票、房子分割.法官一直催我说:明天判明天判,弄的我不知怎么办好,我索性不理法官了,可到现在也没判,法院大约多长时间能判下来?现在进入什么程序了?谢谢

2018-10-18 13:3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等半年的说话,具有相对性。
    2、6个月的缓和期,是为了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因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法庭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尚可,无根本性无法愈合裂痕的情况下,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如果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中的被告提出离婚诉讼(做原告),不受6个月的限制。
  • 在第四十六条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但并未涉及财产分割是否照顾无过错方的问题,基于同一过错不会重复处罚的观点,应该理解为2001年的《婚姻法》没有规定过错方应该承担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律后果。同时,根据《婚姻法》是上位法,且是新法,那么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已经失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婚姻法释义》中提到:“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 诉讼离婚程序
    1.起诉方前往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法院,递交《民事诉状》。
    2.提交诉状后,要经历立案、答辩、调节、判决,一审结束。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法院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如拒绝审理,法院可直接裁定。二审为最终判决,不可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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