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向各位律师们咨询个问题,我和我老公是再婚家庭,现在已经结婚了,我和前夫有一个小孩归我抚养,目前和我一起生活,我现在这个老公也是离异的,他前妻带了一个小孩过来,我老公目前是没有一个亲生的孩子,我们结婚后准备在咬一个孩子,我以为他没有亲生的孩子,应该可以生一个,但是昨天我们去办孕前检查的时候被告知我们不能享有生孩子的权力,如果要生的话只能按三胎要被罚款,主要原因是我老公在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他和前妻共同生育了一个男孩,并且每年的抚养费是5000元,我也没有注意这些,我老公说,当时也没有人问他孩子是不是亲生的,也没有注意这些字眼,那个办理人员说无论是做亲子鉴定还是什么,都只能按三胎罚款,我老公连个自己的孩子都没有,有什么办法能证明他前妻的孩子不是他的吗?应该做些什么我们才能名正言顺的办理生育证能拥有自己的孩子呢?难道真的没有办法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吗?真的是只有罚款这条路可走吗?请求各位律师帮帮我。

离婚
2018-10-18 15:2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人亲子鉴定只需要大人及孩子的样本(如;血痕、带有毛囊的头发、口腔拭子其中一种都可以),不需要出示证件,可以匿名做,可以自行采样邮寄!
    二,司法亲子鉴定,可以拿来打官司、上户口、移民等,需要带上身份证及户口本,由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亲自采样及办理手续。
  • 上户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
    上户亲子鉴定属于上户关系人自行举证过程,因而鉴定证明仅需鉴定当事人提供:
    1、能够证明被鉴定人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身份证明、
    出生证等。无以上证明者就需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
    2、被鉴定人必须到司法鉴定中心采血参加鉴定,并完成身份验证工作。主要验证身份证明、留指纹、照相。
    3、如因鉴定人确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鉴定中心采样等,可联系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和验证身份。
  • 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双方所在单位将申请生育夫妻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十日,无异议后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相关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3、报乡级人民政府审查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其复印件;村级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婚夫妻离婚方要提交与原配偶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及其复印件;丧偶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婚育状况证明;初婚方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初婚证明;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双份申请及证明材料,报市审批。  
    4、乡级计生办受理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先指定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出具《孕检证明》,并在十日内召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会议、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并将《会议记录》及《预报花名单》、《审批表》及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县计生局审批。  
    5、县计生局受理后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意见填入《申请审批表》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6、乡级计生办政法员要根据县级批复及时对村下达《二胎证分解批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