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二婚!我带一个儿子,一起生活几年了,男方不管我们,我自己做护工养儿子!感情破裂!请问离婚了,我可以分到财产吗?我必须为儿子着想!
离婚
2020-07-02 0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有过错方应当少分甚至不分财产,你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依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问具体情况?第一次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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