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套房子,是2009年婚前购买的,贷款20年,现在准备结婚,想在房产证上想加上我女友的名字,咨询了房产中心,说现在不能办,要等贷款全部还清之后才行.

那我能否写个房产赠与协议将部分房产赠与女友?这样算是共同所有,女方要求在婚前办,不知道这个房产赠与协议怎么写?去哪里办理?要不要公证?

谢谢

公证
2018-10-18 18: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 房屋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然后才完成所有权的转移,由于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因此该赠与无效,房屋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前妻以直接抚养人的身份,以女儿未成年为由将偷偷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无效行为,你可以要求法院撤消,至于变更抚养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你有权提出,要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