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2011年4月协议离婚,孩子2周岁半,归前妻抚养,我每月支付1000抚养费,现在我发现我前妻自己根本就没有自己在抚养,而是放在农村的妈妈在抚养,,儿子从小到大一直是我爸爸妈妈带大的,现在我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离婚
2018-10-19 06:0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导致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但是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