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三个月,女方为了稳住我,支付了二个月抚养费,现在她人已经和相好的离开了本地。我有他相好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女方不知道我有 》,抚养费女方铁定是不会在出了。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利益!

离婚
2018-10-19 06:2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和对方出轨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关系的,
    夫妻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也没有关系。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要孩子,那么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标准在法律上也有规定。
  • 根据方式的差异法律上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由于离婚的种类有所不同,离婚手续的办理也小有差异。那究竟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资源;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者是处理方式。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