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罚款

公司税务
2020-07-03 10:5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税务登记程序如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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