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开支,子女开支由妻子承担,丈夫的债务,妻子不知道,想一起承担吗?妻子帮助丈夫的债务,可以在离婚后要求丈夫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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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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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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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不是以是否知情为准。是以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不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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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