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购置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是平等分割吗

离婚
2018-10-19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一、首先需确认该房是否在婚后购买、产权证上写的谁的名字等问题;
    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为婚后购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男方父母出资较多,如产权证上写的是男方一人的名字对男方会比较有利,女方只可主张男方单位奖励的5万元加存款3万首付及相应增值部分;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较特殊,建议你来电与我联系面谈。
  • 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
    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