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旧房拆迁,老奶奶有一个儿子去世,留下一个房子,有五个孩子,其中三个,一个儿子到另一个,还有两个女儿。死去的儿子死了20多年,没有孩子,配偶。现在拆迁协议书写在奶奶的名字上,但拆迁钱是由一个奶奶的儿子拿走的,现在奶奶想要起诉收回拆迁钱。我们需要准备信息。

2020-07-03 23:0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前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过世子女的配偶能不能分得对方父母的遗产,要看对方的父母生前有没有留遗嘱,有立的情况下,要看遗嘱上有没有你的份额,如果有,就能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要看你你对对方的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如果存在赡养关系,就可以继承。
    如果以上都不成立,就不能继承。
  •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 关于房屋的产权人,要看在拆迁办变更的拆迁协议的内容,如果将被拆房屋变更为您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不是您父母的财产了,如果有其他的约定,那么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至于过渡费,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该费用是给被拆迁人的,所以还是要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来确定被拆迁人,进而确定过渡费的归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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