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婚前财产:

假如,我不做婚前财产公证。若:日后,出现分道扬镳,那么,我在婚前的财产对方是否有分隔权?例如:公司?房产?

公证
2018-10-19 14:1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