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年一个盆友依次以各种各样原因要我给他们打以往九万七千块钱,后还了一万,其他的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说借款人竭尽全力还贷,但迄今一分钱没还,他一直工作,有经济来源,他一直托着不还,我想问一下对于这类状况我该提起诉讼吗?起诉费大概多少钱?谁来担负?

离婚
2020-07-04 12:4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信用卡欠款不还会产生个人信用污点,个人信用记录有多重要,只要你申请过信用卡或者申请过贷款就知道了。一旦你的信用记录有污点,基本上想申请信用卡就会很难。这还不是最麻烦的,最糟糕的是未来如果你想买房子,有了信用污点,房贷贷款额度要比别人的少,利率要比别人的高,如果逾期严重,甚至想要多花利率,银行也不会贷给你。
  • 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必要的其他必要费用缴纳??
    (一)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这些费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交纳,不能按实际支出计算交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
    (三)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