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前育有一女,离婚时判给男方,现再婚,男方丧偶,并有一男一女,此种情况可否再生育?谢谢!

离婚
2018-10-19 21:1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31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8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